刘禅深知治国理政离不开有活力高素质的官员队伍,于是大力推进官员法的制定工作。
法规明确规定,除了中央那批特殊的两千石以上的重要官职不受限制外,朝廷其他各级官员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划定为 70 岁。
这一举措旨在确保朝堂之上既有经验丰富的老臣出谋划策,又能不断注入新鲜血液,保持政权的活力与创新。
不仅如此,为了进一步优化地方治理结构,保障县级行政区域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发展,刘禅特别关注到县级长官的选任问题。
他明文规定,凡是年龄超过 60 岁的官员,原则上不再允许其担任知县或县令等关键职务。
旨在让更多年富力强、精力充沛且富有朝气的人才走上基层领导岗位。
更好地服务百姓,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繁荣进步。
与此同时,刘禅深刻认识到官员具备良好的法�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